关于2018年第二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豫农机鉴〔2018〕15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的商丘市宏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16种产品(附件1)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对唐河县大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生产的1种产品(附件3)补发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1.河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二批)
2.河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二批)
3.河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补发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二批)
附件1:河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二批)
附件2:河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二批)
附件3:河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补发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二批)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