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机局(中心):
“三夏”农机生产已全面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2019】17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求,为确保“ 三夏”期间全省农机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在“ 三夏”期间,我省农机作业面积大,战线长,跨区作业农机多,活动区域分散,人机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是农机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全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 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夯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排查农机安全隐患,主管领导要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 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较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加强农业机械年检,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工作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运行条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等管理规定,认真抓好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年度检审工作。要依法依规做好农机年检任务,对不符合标准和规定一律不予年检。要创新年检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让农机手满意。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筑牢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三夏”期间,要结合本地农机作业生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可采取发通知、公告安全手册等农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三夏农机安全作业常识。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以培训、讲座、现场等形式向机手讲解“三夏”及“汛期”各类作业机械的使用和保养、维修等知识,提高机手安全使用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意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农机作业事故隐患。
四、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抓好农业机械生产安全。
“三夏”期间,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员牌证核发工作,严格遵守挂牌、办证、年检业务规范。要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严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重点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农机作业场所,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大检查,依法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无年检的农机投入“三夏”作业市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认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省局也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做好农机信息上报处理工作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三夏”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扎实做好“三夏”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机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凡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快速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五、有关要求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统筹谋划,扎实做好“ 三夏”期间全省农机生产安全工作。
(一)精心部署,统筹抓好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三夏”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促进工作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以往“ 三夏”事故教训,高度重视“ 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安全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9年04月28日